009年1月6日,牡丹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犯史勇春经最高法院核准,被依法执行死刑,并处罚金人民币1364万元。
为了在社会上树立“老大”的地位,牟取非法利益,史勇春陆续纠集范 伟、丁克柱等20多人,多次无故滋事,随意殴打他人,尤其是与有着牡丹江市政协委员光环的,牡丹江市嘉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哲,勾结在一起之后,逐步演变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